南京1.19南大碎尸案嫌疑人的几种推理(二)

上一篇:南京​1.19南大碎尸案:刁爱青遇害始末(一)

 

距离1996年过去了20年多。这期间也积累了大量的讨论。如我前篇所说,虽然信息很多,但其实对于刁爱青的心理活动以及她当天的活动轨迹,我们知道的并不多。这导致她在1月9日出门后可能发生什么,几乎可以填进任何一种猜测。

 

光是我看到的关于职业的猜测就有如下那么多:邮递员、屠夫、餐馆老板、给学校食堂供货的、造纸厂、做铝合金门窗的、开旅馆的、开浴室的、餐馆的、开小诊所看病的、开超市的、修鞋的……

 

案发后,南京警方投入大量警力侦查,专案组进驻南大就长达三个月。我也认识一些人经历过那个时期,大家曾描述过当年调查的场面:男性教师都被明着暗着调查;警方让女同事、女学生配合,秘密提取男性指纹,鼓励揭发告密。

 

虽然本案没查出线索,但据亲历人说,当时阴差阳错地揭发出一些藏在校园里的变态,以及偷鸡摸狗的事。同时警方对抛尸点(南大、小粉桥、水佐岗)附近小区进行了地毯式排查,三公里以内有浴缸的家庭都没放过。

 

而最终结果是什么?据可信度较高的网友“bvbvbv1232012”所言,警方“连作案动机都确定不了,内部意见都统一不了,谈什么现场。”

 

本案确实有许多令人困惑之处。本篇只是我个人观点,将讨论以下问题:

 

1、凶手(或其帮凶)为何如此处置尸体?

2、凶手与受害人属于哪一种关系?

3、黑弥撒、小肠移植论、屠夫论、老乡论、女同论等等如何评价?

4、我的观点

 

一、尸体处理方式

 

看过(二)的人或许会留意到,凶手对尸体的处置方式是极端而又矛盾的:

 

1、剔肉后切成2-3厘米见方的2000多块;

2、躯干骨架完整;

3、四肢和头部为较锋利刀刃切割,骨架均在关节处下刀。

4、双臂有折断迹象,双手各有几根手指被剁断;

5、头部完整,应当还是可以辨认的;

6、子宫、肾脏和其他内脏并没有丢失,只是分开在不同包裹中,后来找齐了;

7、尸块和骨架叠放较有规律,肠子摆放整齐。

 

一般来说,凶手处理尸体,无非是想达到以下三个目的。

A:便于运输、抛弃,指望让尸体消失。

B:掩盖死者身份。

C:消除留在尸体上的线索。

 

本案凶手是什么目的?

 

A目的:让尸体消失也是毁尸灭迹的最高目标。如果找不到尸体,只能算作失踪,很多案子都不会立案,更没有调查的头绪。以本案来说,如果凶手与刁爱青是陌生人(或两者关系无第三人知晓),那么尸体消失基本可以保证脱罪。

 

凶手把肉切成2000多块,小部分沿途抛洒,大部分送进垃圾堆,看起来确实是冲着“消失”的目的。可没有毁容的头颅、完整的四肢和躯干,竟然保持原貌,又和“消失”矛盾了。

 

人类头颅特征明显,又不易粉碎,分尸案案发大多是因为被凶手丢弃的头颅被民众发现而引发报警。

 

设想一下,如果不是环卫工人想白捡猪肉吃,发现三根手指而报警,大概率也是这个情节:某天有人在翻垃圾堆时看见头颅而报警。

 

凶手在动手分尸前,难道都没先考虑好怎么处理头颅和衣服,就立刻拿刀切肉了?

 

此条暂且搁置一下,看下一条。

 

B目的:消失或许太难,那么退而求其次,哪怕警方发现(部分)尸体,只要查不出尸体是谁就行。

 

在DNA较多应用于破案(2000年)之前,主要通过认尸和验ABO血型、牙齿、年龄、身高、体重等等来查找/确认尸体身份。一些凶手会对尸体进行毁容、去除纹身、胎记等标志、并另行处置衣物,留下裸尸……再加上死者是抛尸地之外的人,很难查死者身份。如果不知道死的人是谁,自然也破不了案。

 

但本案中,尸体容貌未毁,衣物完全保存,丝毫看不出凶手想隐藏死者身份的意图。因此,我认为凶手不在乎B目的:暴露死者身份。

 

哪一类凶手最需要隐藏死者身份?是和死者有密切且公开社会关系、利益纠葛的人,譬如情人、仇人、债主……一旦发现死的是此人,很容易通过其社会关系追查到凶手。如果只是针对陌生人的流蹿作案,显然没必要掩盖尸体身份。

 

而本案中凶手没有隐藏死者身份,一方面可能暗示了TA和刁爱青的关系并不密切,甚至可能是当晚偶遇的陌生人,从而不担心从社会关系追查到TA;另一方面TA可能知道,最终隐藏不了死者的身份。

 

毕竟,抛尸地和死者活动区域一致这一点凶手无能为力。要有能力,TA就抛到荒山野湖去了。基于此,只要法医能确定是年轻女性,同一时期南大附近能有几个该年龄段女子失踪?警方哪怕不能100%肯定这是刁爱青,依然可以当作刁爱青,展开调查。现实正是如此,其实直到2008年南京警方找刁父取血液样本后才正式通过DNA确认是刁爱青。

 

C目的:不怕你最终找到尸体,也不怕你认出她来,只要别从尸体上发现线索,追踪到“我”身上就行。

 

也就是说,凶手这么做是为了抹去破案所依赖的信息:死亡原因,死亡时间,自己遗留在尸体上的痕迹等等。如果凶手与死者是陌生人(或两者关系无第三人知晓),那么抹去尸体上的痕迹,很大程度等于脱罪。

 

死亡原因法医确实没法完全确定,只能部分排除。根据(二)中的信息,我猜测是凶手割裂刁爱青的颈动脉,造成其失血过多致死。但这个死亡原因对于追查凶手很关键吗?显然不是,哪怕确定死因,离确认凶手的身份还差很远。我不认为隐藏死亡原因对凶手来说很重要。

 

但如此毁尸,确实可以毁掉一些信息。随着切成2000多块,殴打带来的淤青、皮肤被刀划伤、绳子束缚伤(至少未见骨折和内脏损伤)、生殖器损伤等都无法检查。刁爱青生前是否遭受虐待,性侵,也就无从得知了。

那么,凶手如此处理尸体是不是为了掩盖死亡时间?一小部分尸体用开水烫过,一部分冰冻过,算作是凶手试图干扰法医对死亡时间的判断吧。但是,没被开水烫过的肉(出现绿斑)和肠胃内容等,才是透露死亡时间的关键部分,TA却没处理。

 

那么,凶手如此碎尸是不是为了掩盖个人痕迹?

 

在DNA得以应用的年代,血迹,毛发,精液等都透露凶手独一无二的身份信息。但是1996年DNA技术没那么发达,成本也很高,普遍没有在破案中使用,罪犯也不可能预知未来,事先考虑消灭自己留在尸体上的DNA。

 

受时代局限,一个明智的凶手当时唯一可能提防的是留下指纹和自己的血液。而据未验证的信息,TA还是留下了一枚指纹和一个不完整的血掌印。

 

综上,我认为凶手处理尸体的目的很简单:和大部分碎尸案无异,就是想让尸体消失(A目的)。或许也怀有初级的、朴素的想法:把尸体弄碎了,可以顺带干扰一下警方办案(C目的),你们查不到死者生前遭到什么,也查不到凶手的痕迹。但怎么干扰,TA自己也没想清楚,所以没有落实到位。而TA并不care掩盖死者身份(B目的),一是知道死者身份对破案无用,二是清楚此举徒劳。

 

尸体其他方面

 

2000块:此前读过一篇论文,据其统计中国地区分尸数目最常见的数量是10块以内(大概在4-8块之间)。目的显而易见,是为了搬运方便。一旦达到了可以搬运的体积,就不会再费力气继续分解下去,毕竟凶手再怎么恨死者,分尸也不是一件好玩的事。

 

如今,中国二线以上城市普遍人口、房屋、监控密集。所以我们看到在中国城市中的作案,分尸是很常见的毁尸灭迹的手段。在农村则主要是丢弃枯井、荒野,就近掩埋等等。

 

分尸过程对于非变态凶手来说,必定要克服气味、场面、触感带来的恐惧、恶心等一系列心理障碍。

 

曾令我惊讶的是,女性凶手中采用分尸的竟然也很多。这只能说明,到了关乎生死这一步,人的底线和胆量超乎想象。“关乎生死”的意义很广,譬如一个不希望看见儿子被判死刑的母亲,也可能激发无穷的勇气,拿起菜刀把被儿子杀害的受害人分成2000多块。

 

并不是暗示,这是母子合作。想说的是,我们不应该太纠结于2000多块数字,认为此凶手异于其他罪犯,格外冷酷、残忍,或者手法特别专业。

 

一个正常人在走投无路的情况下,如果认为切割2000多块是自己保命的唯一办法,TA就可能就会去做。这和TA的“认识”有关,和TA最初的盘算有关。(此盘算在后面涉及屠夫/厨师/医生时还有进一步讨论)

 

到这时,可以回到我最初搁置的问题:如果凶手的目的是让尸体消失,又怎么会如此矛盾,一方面花大工夫把肉切那么细,一方面对于特征更明显的头颅、躯干、内脏却处理得那么草率?

 

开水烫过:部分尸体被开水烫过或者被开水浸过。(不是此前传的放锅里煮过)

 

这一步在我看来像是做菜的“焯水”步骤。根据百度,焯水是为了“使肉类原料(包括内脏)去除血污及腥膻等异味”。凶手的目的就是去血去腥,外加推迟腐烂、变臭,方便分尸过程和暂且保存。这算是一种来自生活中做菜的经验。

 

那为什么只烫某些部位呢?一种猜测是,这些部位是TA接触过的,尤其是双手,头颅,TA需要格外“清洁”。

 

另一种可能是,可能某些部位体积较小,锅子可以容纳,而另一些,如躯干和盆骨看起来很大,放不进去。

 

躯干完整:分解四肢和头部走关节处用的是巧力,切2000块肉用的力气不大,就是耗工夫;而剁碎大骨头是真的要用力气的。

 

最好还有合适的刀具:屠夫用的那种两三斤重、刀背很厚的劈刀、锤子、锯子。(据说用刀背反复敲骨头正反两侧,也可以使其断裂)。而躯干的肋骨如果一根根剁断,应当也要用砍刀,或者需要花很多时间和力气走关节处。

 

凶手没有剁断,可能不具备专门的劈刀。当然,TA可以使用蛮力反复砸、砍,但这样动静会很大。

 

这或许反映了凶手对隔音有顾虑,分尸场所不是有人猜的郊外屠宰场。后来TA的体力不支,无法再花大量时间和力气去剁断大腿骨、大臂骨、躯干的胸腔、肋骨,而放弃。因此,我认为凶手应当不是孔武有力之人。

 

头部完整:弄碎头骨,其难度和剁碎大骨头相似。况且,既然掩盖尸体身份没意义,毁容就没必要。

 

内脏完整:内脏齐全,且都几乎没处理(可能小部分烫过),首先表明凶手由于自己的知识局限,不认为死者的内脏(心脏、子宫、肾脏、肠胃)可能含有对破案有用的信息。

 

TA为什么没有把内脏和肉一起剁碎?是因为猪心脏/人心脏,猪肠/人肠……外表相似,丢出去可以混淆吗?是出于一种职业习惯?或是TA对处理皮肉有其他的打算,不能混入内脏?(在后面涉及屠夫/厨师/医生时还有进一步讨论)

 

综上,根据我的判断,凶手处理尸体没什么深意。尽管是奔着“消失”的目的,但要不受条件、体力局限,要不觉得没必要,因而没有对骨架进行理想化处理。我认为我们不应该神化凶手,或者过度解读TA的行为。

 

恐吓or挑衅?

 

有人或许说,我还漏了一种碎尸和抛尸的目的,那就是:恐吓或挑衅警方

 

这样的例子很多。黑色大丽花案中,凶手故意把尸体摆放出极为恐怖的状态,丢弃在开阔的地面,谁经过一眼都能看见;林俊案的凶手索性把部分碎尸装包裹里,快递到了政府大楼。抛尸挑衅的话,一般都特意追求暴露。

 

但本案中,切2000多块透露的主要意图是:消除特征和隐藏,与以上案件中暴露的方式不符合。而且大家都知道,最开始被环卫工人发现是很偶然的,并不是凶手刻意暴露的。谁能料到有个大妈想捡垃圾堆里的猪肉吃啊?

 

如果TA追求暴露/恐吓的目的,人人避之不及的垃圾箱显然下策,市中心随处可见更适合恐吓的地方,比如天桥、店家门口。

 

在TA的抛尸点中,“天津路的公交车站”倒是个比较符合恐吓一说的地方。TA在那里留下了一个装满骨架的双肩包。但仅此一处符合。

 

如果依照我在二的推理,更可能是TA知道A目的(即让尸体不被人发现地消失)无法实现后,慌张中急于脱手。

 

不同理论

 

杀人的动机以及凶手和受害人的关系各式各样。本案我总结四大类。每个类别下提及的几个猜测后面都有分析。

 

第一类:阴谋团体对个人的作案

A、南京军区总院某院士取小肠移植手术

 

第二类:凶手和受害人本身有较深的交往,凶手杀人、碎尸是针对受害人个人的且有预谋的犯罪。在此类中,刁爱青这个受害人身份是不可替换的,她哪怕1月9日整晚待宿舍,凶手也会找其他机会谋杀她。

 

这些动机无非就是:经济纠纷、家族仇恨、灭口、情杀……

 

譬如,有些网友猜测刁爱青和凶手有外遇关系,刁爱青怀孕,凶手杀人灭口;也有网友猜测,某个室友和她结怨,想要除掉她;有网友怀疑她的家人,她的姐姐的公公之类作案……

 

如果是这一类的话,作案完成,凶手侥幸漏网,大体不会再作案。

 

刁爱青经历简单,不喜争执,刚到南京三个月,不可能和谁结下大怨。刁家若有仇人,警方也应当早已调查。她家境贫寒,生活节俭,不会有什么经济纠葛。作为一个年轻女孩,唯一剩下的符合这一类的,似乎只有情杀……

 

目前看到的可归入这一类的推测较少,值得分析的如下:

 

B、刁爱青与已婚人士相恋,惹祸上身

 

其他那些室友啊什么太离谱了,我就不分析了。

 

第三类:凶手杀害刁爱青是其完成其他罪行/实现其他目的的附属结果或掩盖手段,带有一定的偶然性。与第二类的“预谋”和“针对性”不同,如果当天刁爱青没走出宿舍,凶手可能不会作案,或者凶手会杀害的是其他人。

 

其他罪行包括不限于凶手试图强奸刁爱青,或者因琐事发生口角,或者抢劫、车祸致人死亡之类……(但由于未见骨折、颅脑损伤和内脏刺伤,抢劫、车祸、发生口角杀人等突发矛盾基本都可以排除。)

 

就这类别来说,杀人不是目的,只是凶手在满足其动机过程中出现的附属结果,或由于凶手的冲动和莽撞而出现的意外。碎尸则是在意外发生之后的掩盖手段。

 

我把凶手车祸撞死受害人也归为这一类。简而言之,受害人的死亡并不是凶手愿意看到或者追求的结果。

 

这种情况下,刁爱青和凶手可能相识,也可能是只是陌生人。

 

这类凶手哪怕有前科或者再犯,可能也不是因为谋杀,而是因为强奸、抢劫、打架等等。

 

如果说第二类,刁爱青和凶手必定有较深的社会交往,那么这第三类中,刁爱青和凶手可能只是陌生人,点头之交,或者凶手很有把握,两人的相识无第三人知晓。从凶手并没有隐藏尸体身份的意图来看,TA和刁爱青的交往也符合这一类。

 

大多数网友也直觉两人是这种关系,因此符合这一类猜测很多。

 

举个例子:有人推测,刁爱青来例假去洗澡,走进学校附近一家公共浴室。浴室内没有其他客人,她因为发生争执,或者浴室老板对她起色心,导致遇害。

 

如(二)后网友留言:刁爱青案的关键是:“是什么让刁爱青自愿去到案发现场?”

 

一、刁爱青在5点多的闹市不太可能被强行拖走,她一定是自愿走进案发现场。

 

二、所谓自愿,可能是和熟人相约(第二类),也可能是为了得到某种服务,或者遭到某人的诱骗(第三类)。

 

三、如果是为了得到某种服务,就有了网上众多的推测:去餐馆吃饭、修鞋、去澡堂洗澡、去小诊所看痛经,去理发店理发……

 

四、如果是被诱骗,刁爱青性格孤僻、谨慎、胆小,此人必定是外表具有欺骗性,并因某些原因而取得受害人信任。相关推测有:女同性恋,年长,作家……

 

正因为这一块目击和证据都缺失,任何一种具体的情境都存在可能性。

 

我选了以下几个观点点评:

 

C、刁爱青的姐姐刁爱华的公公作案

D、老乡论

E、打口碟之恋(黑弥撒)

F、屠夫/厨师/医生论

G、女同论

H、南大教师论

 

第四类:凶手心理不正常(譬如性变态),随机寻找猎物,刁爱青只是那阵子或当晚刚好不巧遇上。对于凶手来说,强奸、虐杀,甚至对待尸体的手段,都是TA计划和动机的一部分,很大程度是为了满足TA扭曲的欲望和性幻想。

 

这种情况下,凶手和受害人通常是陌生人,或者具有较浅的社会联系。

 

变态杀手不同于第三类的“临时起意”在于,杀人是其计划和动机的一部分;但变态杀手和第二类有针对性的情杀又不同——如果不是刁爱青,其他女子也可以成为受害人。

 

变态杀手也可以是作家,女同,屠夫,厨师,医生……

 

通常来说,TA第一次作案心理压力大,但一旦走出第一步并得手后,会控制不住自己的欲望,连续作案,成为连环杀手。

 

当然,事情也不是那么绝对。这类也可能因为种种原因不再或者不能继续作案。

 

譬如:

(1),案发不久死亡;

(2),突然身体残疾或重病,不再具备作案的能力;

(3),像白银案一样,TA的生活中发生了变化,少了作案条件或者作案动力。譬如以前独居,后来妻子回来了;以前痛恨女性,后来一个女人感化了他……

(4),凶手去了外地,虽然还作过其他案子,但是由于地域跨度广,无法把那些案子和本案联系起来,等等。

 

I、杀人狂魔论

 

当然,还有第五类:丧失认知和自控能力的精神病患者。但我认为,能够引诱刁爱青主动走进一个遇害的空间,以及事后能逃脱警方搜查,凶手肯定不属于这类,就不讨论了。

 

 

下面是我对不同理论的讨论。

 

 

A、南京军区总院某院士取小肠移植手术

 

首次发现刁爱青尸体那一天是1996年1月19日,刚好同一天南京军区总院进行了一次人体异体小肠移植手术,主刀医生是黎介寿。同年5月,黎介寿当选院士。2010年,黎介寿的弟弟黎磊石(一位知名的肾脏专家/院士),从南京自家14层高楼跳下身亡(未证实)。

 

不知道从何时起,黎介寿的名字就与刁爱青联系在一起了。版本多样,主干情节是黎介寿组织和策划活摘刁爱青器官,用活体小肠保证这次具有医学价值的小肠移植手术成功,以此作为他96年当选为中国工程院院士的进阶石。

 

还有版本中说,小肠的受体是一位权贵人士,某某领导的夫人;负责引诱刁爱青入坑的是南京作家马某。尽管黎磊石跳楼已被家人解释为不堪忍受长期病痛折磨,但此推论依然认为,他是因对刁爱青之死愧疚而自杀。

 

【没药花园】我知道没药花园有很多读者相信这个版本,但很抱歉,我要说这个推测的可能性为0。希望读完我写的,能扭转大家的思路。

 

这是典型的阴谋论,如果翻墙google,就会发现它主要出现在一些反华网站上。比起其他阴谋论,这个算是比较“优秀”了,因为至少1月19日这个时间点能扯上关系。

 

阴谋论很棘手的一点是,很难证实,也很难证伪,它和大家看待世界的角度有一定关系,但我还是试图说服一下大家。

 

1、首先根据《学科带头人——国际著名普通外科专家黎介寿院士》一文,“1996年1月19日,南京军区总院的黎介寿院士再次成功地进行了亚洲第2例人体异体小肠移植手术,使南京总医院成为全世界能施行这一移植术的9个国家中的24所医院之一,是当时亚洲唯一能施行这一手术的医院。”

 

但其实早在94年3月12日,黎介寿已经进行了小肠移植手术,那才是奠定他医学地位的第一例,是亚洲首例。关于94年这次肠移植报道很多,目前所知受体是女性,31岁,活了310天。由于96年的是第二例,没那么有新闻价值,报道自然相对少一点。

 

1996年的受体是谁?“1996年受体为男性28岁,因出血坏死性小肠炎切除后致短肠综合征于1996年1月在我院行同种异体移植。”这个28岁男性肯定来自有关系和背景的家庭,不然也轮不到他接受知名专家的手术。他至今存活,后期的护理费用昂贵,家庭富有自然不用说。但是,有地位优先接受手术,和有地位让准院士级医生杀女大学生取得供体,不可同日而语。

 

而到了2012年,该院做了这样的手术20例。相信A理论的人,是不是认为这20个供体,以及94年的第一例手术,都是靠如此手段获得?

 

2、该理论流传最广一个版本说,刁爱青尸体中的肾脏、小肠、双眼缺失,因为分别被移植给不同受体。

 

但根据目前所知,三者并没缺失。好吧,就算肾脏和双眼是个误会,移植的只是肠子。那会不会移植了一部分小肠,把剩下的抛尸了呢?手提包里的肠子有没有量过?是完整的吗?

In1992,thesmallboweltransplantationwasfirstlysuccessfullyperformedonagroupofpigsinChina,onbasisofwhichheperformedahumancaseoftotalsmallboweltransplantiononMarch12,1994.ThisisthefirstsucessfulSBTinChinaandAsia.Thepatientsurvived310daysafteroperation.ThesecondhumancaseoftotalsmallboweltransplantationwasperformedonJanuary19,1996.Tillnowthispatientisingoodcondition.

从以上英文报道可知,94年和96年手术移植的都是完全的整个小肠。一般人小肠的长度约6—7米,大肠比小肠粗而短,长度有1.5米。如果整个小肠都移植了,那么剩在包里的自然只有1.5米长的大肠。目前已知其中一个桂林山水旅行包内装有较完整的肠体组织,放置较有规则性,按装尸袋底部直线型来回排列,总共四层半。这个包的长度大约50公分,也就是说,哪怕只走一层就有2.25米长。如果按照文字理解是铺满底部算一层的话,8米肯定是有的。所以整个小肠并没有缺失。

 

有人会问,肠子是完整的,但会不会不是刁爱青的,而是28岁病人的病肠?不会,英文介绍中提到,此病人的病肠早已切除了。退一步,如果真是其他人的病小肠,当年法医肯定可以看出来其健康与否,2008年后的DNA也早已验出是否属于同一人。与其留下更多证据指向“器官移植”,所谓“军医”为何不直接销毁,又何必特意去找一段放在包里?

 

3阴谋论习惯性把被控诉一方描述得特别神通广大,比如本案中能随意挑选女大学生,杀人取其器官;能让当年耗费大量资源排查三个月的南京警方不敢继续调查;能抵制整个社会舆论,说封贴就封贴……

 

可是,矛盾来了。

 

根据医学人士所言,

“96年时死刑犯的尸源并不缺,肾、心脏、角膜才是热门的需求,肠子并不是。”

有这么深的背景和通天的权力的南京军总,怎么会连死刑犯的肠子都排不上,要靠光天化日下谋杀女大学生来获取供体?

 

就算南京军总搞不到死囚,为什么不选择失踪相对不惹人注意的流浪汉、农民工、外地游客等等,而要选择一个注册入校、容易引起全社会关注、惦记的女大学生?

 

为了应对这一系列疑问,阴谋论升级了自己的版本:由于受体是罕见的Rh阴性血(约0.2%人口是),为了匹配,不是随便找个死囚就行的;犯罪团伙在查看南大入学体检时,发现刁爱青的血型是那种熊猫血,刚好和受体匹配,于是挑中了她。

 

(刁爱青的血型是什么,很好验证,不攻自破。)

 

 

据我所知,南京大学本科生当年并没有入学体检,更何况是管理松散、连报到时间都凌乱的成教班学生,谁会给他们组织体检呢。或许,这暗示就连南京大学也参与了对自己学生的谋杀,配合南京军总策划了此次体检,并把体检结果提供给军方。

 

那么,成教班学生大多是有工作单位和家庭,如果Rh阴性血刚好是这样一个有身份的南京本市人,难道也要杀吗?

 

4南京军总怎么可能没个私家车把尸体抛进长江,郊外掩埋,混进火葬场,或带到外地处理?只要这么做,刁爱青只是失踪,连谋杀都不会立案。

 

这么有能耐的一个阴谋集团又怎么会在死者居住地附近,用床单、旧包、垃圾袋这些东拼西凑的私人物品,勉强装了尸体在各小区垃圾箱到处乱抛?导致满城风雨。

 

5、其他医务人员的质疑:“这种先驱性的创新手术,肯定是全院上下非常重视,从提出移植方案、受体准备、寻找供体要有几个月的时间,术前的免疫配型体检等等都要术前做好,移术前还要洗肠抗生素预防感染等等,以保证第二例手术的成功,在这种前提下,供体也要提前住院,以完成移植手术前的各项准备。”

 

有人会说,刁爱青于1月9日被绑架,1月19日做手术,正是在做术前准备。但根据(二)内容,死亡时间不迟于01月14日。通常来说,供体一备好就火速安排做手术,肠子越新鲜,成功率越高,风险越小,可为什么无故多等五天到1月19日才执行移植手术,增大各种风险?

 

6、这种先驱性的创新手术,一般都是多名医生参与手术,其他医生观摩,加上护士,有时多达几十人。在刁做免疫配型术前时,医院里其他护士医生都没见过她?这么多参与者无一人良心发现在20多年后说出真相?

 

7、08年此案又在网上广泛讨论,遭大面积封贴,也因此被人认为可能涉及高层。但根据网友“bvbvbv1232012”所言,由于南京警方毫无头绪破案,为了不损坏南大/南京警界/南京政府的形象,不愿意此事被重新炒热,才删帖。(当时正值奥运会,各种舆论把控很严)。

 

bvbvbv1232012:

“军区那边不敢乱说,但至少当时是配合的,虽然军政分开,但吃的都是一碗饭,没有故意为难一说,如果真是军队内部的话不会是这个结果,硬要扛你扛不起的,96年和今天一样,命案是一个临界点,更何况是个女大学生。”

 

我相信本案不是知道真相不敢公布,而是真的没能力侦破。有人说,投入那么多警力,这案子又不难,怎么会破不了?可你或许不知道,当下全国凶杀案的破案率大约只有50%(从某刑侦律师处得知),更何况没有“天眼”工程和各种技术手段的1996年。

 

 

不是我不相信这社会到底可以有多不公平,有多邪恶。我只是认为:“没必要。”任何个人或者团体的犯罪活动都是理性的,是遵循效率和趋利避害的,仔细推敲阴谋论,就会发现有太多“没必要”。

 

现在只要google黎介寿,就会同时出现刁爱青的名字。他没经过审判就莫名背上了谋杀之名。黎介寿已近百岁,对中国医学做出很多贡献。仅凭手术时间的巧合,就把刁爱青之死算在他身上,对他不公平,也转移了大家对真凶的追问。

 

(没药花园制作)

 

 

B、刁爱青交往已婚人士遭灭口

 

这个已婚人士有很多版本,有说书店老板,有说军区干部,女军医的丈夫等等。在这些版本中,刁爱青通常被描绘为漂亮的女大学生,或文艺,或风流,或爱慕虚荣。刁爱青当小三纠缠男方,被男方灭口;或和男方热恋,遭正室及其家人报复性杀害。这个版本变体很多,有的基于“子宫缺失”一说,还加入死时怀有身孕,甚至多次流产的情节。

 

【没药花园】可信度为0。

 

目前来看,此理论没有任何依据,只是凭空想象,而且是很低俗、恶毒的想象。

 

相信大家看过刁爱青的照片,以及读了(二)刁爱青的性格,就会本能地不相信这个说法。

 

 

无论是她的室友还是高中闺蜜,都表示没听说她有(过)恋爱经历。刁爱青在失踪前几日参加高中闺蜜生日,也没表现出和中学时期的不同,依然话少,依然穿着她姐姐给她的那件棉外套。

 

刁爱青刚到南京三个多月,连室友和成教班同学都没处熟,可见其性格孤僻和被动。

 

1995年很少人用手机,更没有QQ之类(腾讯公司是1998年底才成立)。刁爱青要认识这个身边人都没听说过的本市男性,只有通过公共场所搭讪。

 

在没有手机和网络的年代,同城也需要写信保持联系,或刁爱青找公共电话给TA打电话,或TA到宿舍楼下等她,或每次提前约好下次见面时间地点……两人从相识,到相恋、感情升温,效率是很低的。在那种情况下,不到三个月就发展成威胁他人家庭、生死攸关的纠葛,放在刁爱青身上,几乎不可能。

 

注意,我没说孤僻的女孩就一定在感情方面矜持。很多内向孤僻的人内心缺爱,反而可能过度依赖异性的感情。我是说“孤僻+最铁的闺蜜说她从没恋爱经历”,基本否定了她“火速交往已婚男性,并发展到威胁他人利益的阶段”。区别自己体会。

 

不能排除刁爱青当时有暧昧/暗恋。

 

天涯“潜水啊潜水多年”(女,案发时正在南大读书)在2009年说:

“这个人性格比较孤僻,就是爱看书,喜欢逛书店,常去的两个地方南大的出版社书店和新街口的新华书店。出事前些日子,比较反常,她和同寝室的女生说,在逛书店的时候认识了什么人,总抱着一本书看,很喜欢的样子。”

 

(总抱一本书看,很喜欢的样子。这句话不知道是指刁爱青在宿舍的状态,还是刁描述的书店遇见那人的状态)

 

由于此网友也是听了其他人的八卦,真实性未知。据她所言,警方也试图寻找过刁爱青刚认识的这人,并没有找到。当然,此人也未必和案子就有关系。

 

倘若刁爱青案发时对书店遇见的某人动了心,或两人处于暧昧阶段,肯定不至于到情杀/遭灭口的程度。

 

如果这个相识和遇害相关,只可能是:那人本身是个危险人物,在寻找猎物。

 

C 、刁爱华的公公作案和D老乡论

 

(没药花园制作)

 

南京已经退休的联防队员徐家亮在2008年在网上提供线索称,1996年元月11日至18日中的一天(南京民国碉堡炸毁两天后)下午一点钟左右,他在南京古林公园见到并查阅过两名可疑人物的身份证,为江苏姜堰人。

 

至于可疑人物的年龄,他的说法前后不一,先说嫌疑人一60岁左右,嫌疑人二40岁左右,后来的说法是嫌疑人一50岁左右,身高一米六五左右,体型偏瘦,嫌疑人二30岁左右,身高一米七左右,体型不详。岁数大的手提一包与后来警方出示的凶手抛尸用的包一致,草绿色帆布包上面印有桂林山水(旅游)字样,破损处有白线大针角缝合过。

 

徐家亮的说法可信度如何?南京警方在2008年开会研究他这条线索,会后决定不支持这条线索。

 

综合网友的质疑如下:

 

1、按照规定,联防队员是无权查身份证的,而且每次出巡都是几个人一起。而那天他却一个人,还刚好查了对方身份证。当然这可以理解为联防队员行动经常不符合规定。我在网上一搜,联防队员违规拦截路人查身份证的事情当下都很多,不要说20年前了。

 

2、徐查过身份证完全不记得两人姓什么,却记得所在籍贯,身高,年纪,甚至手提包破损的细节,不太符合记忆规律。按道理,姓氏应该比“一个当时并未引起怀疑的包长什么样”更容易记住。但每个人有自己记忆的特点,也许姜堰刚好对他有什么意义,也许他更容易记住画面。

 

 3、徐的说辞一再变化。他最早说打开包,里面什么也没有,于是放两人离开。后又说检查包里的时候,发现有肉和一条新的床单,嫌一说是拿回去练油。

 

C、徐家亮本人在网上质疑刁爱青的姐姐的公公:

 

@徐家亮20122012-01-0707:25:56

 

我感觉刁父的亲家有问题,首先他在说谎,在96年他绝对没那个本事找人开后门让DAQ上南大这样的高等学府。再者DAQ和老家伙在一起生活过,曾在他家里发生过什么事也有可能?他拿报纸看是想避开记者的目光,他拿报纸的手抖动说明心里有鬼,如果他不是参预者或者凶手?也有可能知道内情。DAQ的姐夫为什么偷偷去报警阻扰记者的暗访,肯定是怕刁父说出什么....

 

【没药花园】可能性为0

 

这短短一段话就存在不少虚假的前提。根据我的采访,刁爱青在复读期间并不是住在姐姐的婆家,而是在学校外租房子住,并没有一起生活过;此外,刁爱青读的也不是南大本科,而是相当于大专的成教班,门槛很低,托关系进入应当并不难。

 

从1月9日失踪到1月19日抛尸,都证实了本案的限定:凶手必定有一个私密空间,有独立的厨房和卫生间。当年警方办案也注重寻找此类犯罪现场。由此可见,本案凶手肯定在南京有固定居所,至少是长租的房子。如果临时从姜堰赶到南京来杀人,住在旅馆,基本不可能完成复杂的分尸,以及烫尸体和冰冻尸体。

 

从凶手不在意暴露尸体的身份看,应当凶手和死者之间也没有如此公开且密切的社会关系。

 

再加上知情人nxc2015对此所言:

古林公园的事,所谓徐姓人提供的线索:由当地部门已经查实,刁的父亲,刁的姐夫,刁姐姐的公公,在96年元旦开始至元月19日,均在姜堰老家,多组乡邻的证言,已完全排除在如上期间于南京市区出现的可能。

 

D、老乡论:

 

一些网友相信徐的爆料,但不同意他的推断。他们认为可能是另外两个刁爱青老乡作案。以韦光鹏的版本为代表:刁爱青在姜堰复读期间认识了某老乡(嫌疑人二),只是普通相识,未和他人提起。后嫌犯二到南京打工,与来南京读书的刁爱青再次相遇,感情有发展。根据“韦光鹏”走访刁生前好友得出,1996年1月9日(星期二),刁当天并未上课,而是出去玩了一整天,很晚才回来。据刁称是和家里来的老乡玩,他认为这个老乡可能就是嫌二。

 

他推测1月10日晚,刁爱青被嫌二带到职工宿舍欲发生关系,遭到刁爱青拒绝,争执中杀死刁爱青。由于临近过年,其他宿舍工友都已离开,嫌二打电话找在南京一家餐馆打工的父亲(嫌一)帮忙处理尸体。徐家亮盘查遇到两人时,是住在古林公园附近的嫌二刚好接上了来帮忙的父亲。

 

【没药花园】可能性为10%

 

实际上刁爱青在1月9日便失踪,而不是1月10日,所以“韦光鹏”号称走访刁生前好友所采集到的信息是完全错误的。而且根据知情人nxc2015:“老乡这条线已经被警方排除。”

 

当然,警方也可能有遗漏,比如刁爱青和这个老乡的相识确实没其他人知道。

 

如果此人老家在姜堰,确实可能多一点途径在三个月内较快认识刁爱青,并取得她的信任,所以我给10%。但我不认为凶手会是刚来南京打工,还住着集体宿舍的外地人。哪怕其他工友甚至看大门的都回乡过年了,真的只剩他一人,这种集体宿舍也算不上私密空间,最多有个共享的简陋厨房和淋浴头,哪怕TA真的在此空间内囚禁、杀人、分尸,应当也不会有这番心境“精工细作”,分成2000多块。

 

由于凶手在抛尸时显示出对南大及周边很熟悉,我认为TA应当是南京本地人,且长期在南大校园内出没。哪怕老家在姜堰,也已经在南京生活许多年。

南京​1.19南大碎尸案:犯罪过程推断,黑弥撒、厨子、屠夫、医生、变态杀手(三)

南大碎尸案嫌疑人南京1.19几种推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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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2-24
  • 受害者习爱青被割成2000片!南大碎尸案侦破了?实为1992年南医大女生林伶奸杀案!一个细节揭开真相
    2月23日,朋友圈和微信群都在传南大碎尸案告破,说正在等待官宣! 2月23日晚,南京市公安局官方微博发布消息称,目前该案告破,嫌疑人已被抓获,侦破的是28年前南京医学院的强奸,杀人,藏尸案。 据称警方发现了嫌疑人的一个亲属,其DNA与南医大命案嫌疑人的DNA比对高度符合,经过进一步排查,最终找到了嫌疑人。 给大家讲一下这个杀人事件。 28年前,1992年的3月20日晚上,南京医科大学的女大学生林某在教学楼上晚自习后被杀害,凶手在将她强奸后,把她的尸体丢进了下水道里。 这个案子据说当时还有点灵异,受害人林某...
  • 1992年南医大林伶奸杀案告破(希望南大刁爱青碎尸案也早日破案)
    据平安南京发布消息称:1992年3月24日,南京市鼓楼区原南京医学院发生一起残忍杀害在校女学生林某的案件,造成很大社会影响。案发后,公安机关调集警力,组成专案组开展侦破工作。因破案条件不足,凶手没有明确。28年来,专案组牢记职责使命,坚持盯案不放,采取多种措施,锲而不舍地持续攻坚。2020年2月23日,专案组侦查取得重大破案线索,于当日凌晨抓获犯罪嫌疑人麻某某,一举破获此案。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希望南大刁爱青碎尸案也早日破案,告慰受害者在天之灵。 1996年1月19日,一场大雪后...
  • “南大碎尸案”  为什么至今未破?(胆小者勿入)
    南大碎尸案,又称119碎尸案、刁爱青案,案发于1996年1月19日,地点为江苏省南京市,受害人刁爱青。遗体碎片在其失踪9天后的1月19日清晨,被一名清洁工在华侨路发现,尸体被切割成2000片以上。 案发后,南京市公安部门内运用警力进行大规模搜查,但至今仍未找到凶手。 被害人生前照 一、 既然案子未破,一切都有可能,我把我的观点也贴出来,与大家讨论。 以下两条横线中间内容转自西邻蝈乐网友: 大部分网友得到的关于尸块发现顺序的信息是这样的: 1996年1月19日发现情况 1、大锏银巷13号黑色垃圾袋肉块+3根...
  • 麻继钢怎么被发现?
    麻继钢,是最近几天的热搜词,今天我们扒一下这个隐藏了28年的强奸犯与杀人凶手。 有网友质疑,在网上私自公开罪犯的隐私信息合法吗?有人说得好,当他强奸、杀人犯罪的那一刻,他就已经不配享有人权了。 也有人说,不合法,但是扒的很开心,恨不得给他生平都扒出来! 案件经过 南京医科大学(原南京医学院)医学系88年级大四学生林伶,于1992年3月20日(星期五)晚上10点半,在1号教学楼教室自修下课后失踪,当时下着小雨。 3月23日(星期一)林伶没来上课,同宿舍同学报告老师后,3月24日在2号楼找到林伶的雨伞,最后在...
  • 1992年林伶南大奸杀案破案细节曝光,习爱青南大碎尸案也将被黑科技还原?
    凶手们颤抖吧!!! 昨天(2月23日)晚上,南京市公安局官方微博@平安南京发布消息称,28 年前发生在南京医科大学的女大学生遭奸杀一案告破,嫌疑人已被抓获。 当年,这是在南京轰动一时的案子!回到1992年初春那个雨天的晚上,大四女生林某在校园内教学楼晚自修时被奸杀,尸体完整,藏进了下水道头朝下! 有网友发布微博称,南医大女生被杀案告破。据称警方发现了嫌疑人的一个亲属,其DNA与南医大命案嫌疑人的DNA比对高度符合,经过进一步排查,最终找到了嫌疑人。 近30年的悬疑终于要解开了。有网友如此评论。有网友称,嫌...
  • 南京​1.19南大碎尸案:犯罪过程推断,黑弥撒、厨子、屠夫、医生、变态杀手(三)...
    上上篇: 南京​1.19南大碎尸案:刁爱青遇害始末(一) 上一篇: 南京1.19南大碎尸案嫌疑人的几种推理(二) 这篇是我个人就E、F、G、H、I这几种理论的看法,以及我对凶手身份的一些想法。 我掌握的信息前面两篇都写到了,这篇没有新信息。 如果想知道案情,看前面两篇够了,不用往下看。 E、打口碟之恋黑弥撒 2008年在知道本案的人还不多的情况下,一个叫黑弥撒的网友重提此案,带来很大影响,一些媒体也对此案进行深度报道,并在这时采访到了刁爱青家属和两个闺蜜。 黑弥撒的理论: 跟帖中,一个名为很多的网友用30...
  • 南京1.19南大碎尸案嫌疑人的几种推理(二)
    上一篇: 南京​1.19南大碎尸案:刁爱青遇害始末(一) 距离1996年过去了20年多。这期间也积累了大量的讨论。如我前篇所说,虽然信息很多,但其实对于刁爱青的心理活动以及她当天的活动轨迹,我们知道的并不多。这导致她在1月9日出门后可能发生什么,几乎可以填进任何一种猜测。 光是我看到的关于职业的猜测就有如下那么多: 邮递员、屠夫、餐馆老板、给学校食堂供货的、造纸厂、做铝合金门窗的、开旅馆的、开浴室的、餐馆的、开小诊所看病的、开超市的、修鞋的 案发后,南京警方投入大量警力侦查,专案组进驻南大就长达三个月。我...
  • “南大碎尸案”,可能永远不会有真相!
    2020年2月23日22:49分,南京警方的这则警方通报,不出意料的迅速登上了微博热搜。 这则通告为何引起大家如此多的关注,我想不外乎以下几个原因: 其一,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南京警方28年间未曾放弃,终将犯罪嫌疑人缉拿归案,要为这些警察同志们点个赞。 其二,南京医学院的这起女大学生遭奸杀一案,当年曾在全国范围内曾造成极恶劣的影响,时至今日很多人对此依旧印象深刻。 其三,包括小编在内,太多太多的人在第一时间,将此案错误认为96年南京大碎尸案。 尊重逝者保护其家人以下内容不配图 1996年1月19日,一名环卫...
  • 92年南京医学院林伶案
    1992年3月20日晚上10:30,南京下起了初春的小雨,南医大大四女生林伶和往常一样,在一号教室楼自修。 然而,就在这一晚,她死了。 1992年3月24日南京鼓楼区警方接到报警。 林伶死亡时尸体是完整的,头部被按在了下水道内...... 案发后,扬子晚报公布了嫌疑人的模拟画像。 又因为当时破案条件的不足,凶手无法明确;当时又面临着刑侦技术手段落后,案发周围没有相关的监控视频可供调阅,因此破案难道极大。 很快。 时间到了2020年2月23日,杀害林伶的凶手被抓获了。 让我们把时间退回到28年前,如果没有这...
  • 南大碎尸案起诉学校:​“南大碎尸案”,习爱青家属为何突然向南京大学索赔162万?
    ▲南大碎尸案受害人与代理律师合影 昨天,南大碎尸案家属起诉学校索赔162万的新闻,成热议话题。 鹄哥聊这事前,先说说南大碎尸案。1996年1月10日,南大女生刁爱青在学校附近失踪。9天后,刁爱青遗骸被发现。 根据媒体报道,刁爱青遭分尸,肢体块在市区多处垃圾桶内被发现。凶手为消灭作案痕迹,将尸体加热至熟,并切割。 2008年7月1日,据一位当年参与侦查119碎尸案的警官回忆称,凶手很残忍,警方发现的尸块达到2000多块。每块都切割得很小很整齐,从凶手碎尸手法来看,比较专业,对解剖知识有一定程度了解,死者手脚...